外汇风险管理方法(外汇风险管理)

导读 大家好,小尧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外汇风险管理方法,外汇风险管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货币选择法选择本币计价结

大家好,小尧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外汇风险管理方法,外汇风险管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货币选择法选择本币计价结算,实际上是将外币因素从外汇风险因素中剔除。

无论汇率如何变化,出口商收到的本币货款和进口商未来的本币货款都是准确的,不存在不确定因素。

因此;有了这种方法,无论是国内出口商还是国内进口商都完全可以防范外汇风险。

这种方法具有简单、效果明显的优点,但受到本国货币的国际地位和交易双方交易习惯的制约。

而且,国内贸易商不得不在商品价格和信用期限方面做出一些让步,因为采用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外汇风险完全转移给了交易对手,国内贸易商需要为此支付一笔费用,相当于国内贸易商为转移外汇风险而支付的保险费。

(2)出口采用硬币结算,进口采用软货币结算。

所谓“硬通货”,是指汇率稳定、有升值趋势的货币;软货币是指汇率不稳定,有贬值趋势的货币。

当出口商使用硬币作为计价和结算的货币时,由于硬币在不断升值,当出口商在未来收到贷款时,可以将货款换回更大数额的本国货币;同样,当进口商使用软货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时;由于软货币不断贬值,未来进口商在支付货款时,可以用更少的本币兑换货物。

这种方法的精髓在于.1.货币选择法选择本币计价结算,实际上是将外币因素从外汇风险因素中剔除。

无论汇率如何变化,出口商以本币收到的未来付款和进口商以本币支付的未来付款都是精确的,不存在不确定因素。

因此;有了这种方法,无论是国内出口商还是国内进口商都完全可以防范外汇风险。

这种方法具有简单、效果明显的优点,但受到本国货币的国际地位和交易双方交易习惯的制约。

而且,国内贸易商必须在商品价格和信用期限方面做出一些让步,因为采用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外汇风险完全转移给了贸易伙伴,国内贸易商需要为此支付一笔费用,相当于国内贸易商为转移外汇风险而支付的保险费。

(2)出口采用硬币结算,进口采用软货币结算。

所谓“硬通货”,是指汇率稳定、有升值趋势的货币;软货币是指汇率不稳定,有贬值趋势的货币。

当出口商使用硬币作为计价和结算的货币时,由于硬币在不断升值,当出口商在未来收到贷款时,可以将货款换回更大数额的本国货币;同样,当进口商使用软货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时;由于软货币不断贬值,未来进口商在支付货款时,可以用更少的本币兑换货物。

这种方法的本质在于希望把汇率变动带来的收益留给自己,同时把汇率变动带来的损失推给对方。

采用这种方法时,一方面受贸易双方交易习惯的制约,另一方面各种货币的“硬”或“软”也不是绝对的;其软硬情况有逆转的趋势。

因此,这种方法不能保证进出口商能够完全规避外汇风险。

(3)选择“一篮子”货币进行估值和结算。

所谓“一篮子”货币,是指由多种货币按一定比例组成的一组货币。

由于“篮子”货币中既有硬币,也有软硬币,硬币升值带来的收益或损失大致抵消了软硬币贬值带来的损失或收益,因此“篮子”货币的价值相对稳定。

对于交易双方来说,这种方式是防范外汇风险的有效途径,但在一篮子货币的构成和支付的结算上比较复杂。

2.货币套期保值方法货币套期保值方法是指即在一个贸易合同中,规定黄金是保值货币。

签订合同时,货款会按照当前计价结算货币的含金量折算成一定数量的黄金。

货款结算时,黄金将被转换回计价结算货币进行结算。

(2)硬币对冲条款。

即在贸易合同中,约定某软货币为计价结算货币,某币为保值货币。

签订合同时,货款会按照当时软币与硬币的汇率兑换成一定数量的硬币,结算货款时,硬币会折回软币进行结算。

3.价格调整方法价格调整方法是指以软货币对出口进行定价和结算。

当进口币用于计价结算时,企业可以通过调整商品价格来防范外汇风险。

在进出口贸易中,“出口以币结算,进口以软币结算”的原则往往受到交易意向、市场需求、商品质量、价格条件等因素的制约。

而且是无法实现的。

有时出口要用软币结算,进口要用硬币结算,增加了外汇风险。

这时候可以通过调整价格来抵消一些风险。

(1)加价保值。

出口商使用,实际上出口商会将软货币结算带来的汇率损失分摊到出口商品价格中,以防范外汇风险。

涨价相当于软货币的预期贬值。

涨价后单价=原单价* (1货币预期贬值率)(2)保持价格下降。

进口商使用,实际上进口商会从出口商品价格中剔除硬币计价结算带来的汇率损失,以防范外汇风险。

价格等于硬币的预期升值。

降价后的单价=原单价*(1-货币的预期升值率)4。

条款调整法(Term adjustment method)条款调整法(Term adjustment method)是指进出口商根据对计价结算货币汇率走势的预测,提前或推迟贸易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以防范外汇风险,从汇率变动中获取收益的方法。

按照“出口以硬币计价结算,进口以软货币计价结算”的原则,当预测到计价结算货币将会升值时,出口商应征得对方同意,延期收汇,以获得所收外汇可兑换更多本币的利益;进口商要争取对方的统一,提前付汇,避免以后需要用更多的本币去换等量的外汇。

当预测到计价结算货币会贬值时,出口方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提前收汇,以避免未来兑换成本币的收汇金额减少;进口商要征得对方同意,延期付汇,以便日后用较少的本币换成同等金额。

的外汇。

  严格地说,期限调整法中只有提前结清外汇才能彻底消除外汇风险,因为提前结清外汇使得受险部分提前消失,外汇风险也就随之不存在了;而延期结清外汇却延长了受险部分的持有时间,外汇风险依然存在。

在延期结清外汇期间,一旦企业预测的结果与汇率的实际变动情况正好相反,则必然遭受损失,故延期结清外汇具有投机的性质。

  5、对销贸易法  对销贸易法是指进出口商利用易货贸易、配对、签订清算协定和转手贸易等进出口相结合的方式,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

  (1)易货贸易。

即贸易双方直接、同步地进行等值的货物交换,交易时双方均无须收付外汇,同时都把互换商品的单价事先确定,故不存在外汇风险,但交易双方都存在各自商品涨价或对方商品跌价的风险。

  (2)配对。

即进出口商在一笔交易发生时或发生之后,再进行一笔与该笔交易在币种、金额、货款收付日期完全相同,但资金流向正好相反的交易,使两笔交易所面临的外汇风险相互抵消的方法。

  例如,某公司进口了一批价值10万美元的货物,6个月后付款,为防范外汇风险,4个月后该公司又出口了一批价值10万美元的货物,2个月后收款。

由于该公司在同一日收付的同种外汇的金额相等。

不必进行外汇与本币之间的兑换,因而没有外汇风险。

  由于许多货币的汇率与其他货币紧密相连,因此采用此方法时,在某种情况下并不需要进出口以同一种货币来进行。

如欧洲联盟成员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是基本固定的,当我国的某企业将以德国马克支付一笔货款时,只要该企业能同时又取得金额大致相当的荷兰盾应收款,就可基本上将外汇风险抵消掉,因为如果德国马克升值,荷兰盾也会升值,且升值的幅度基本一致,该企业在购买德国马克时的风险损失,将由出售荷兰盾时的风险收益来弥补。

  采用此方法的优点是可以节省防范外汇风险的成本费用,缺点是收汇和付汇的币种、时间以及金额上难以配合妥当。

  (3)签订清算协定。

即双方约定在一定时期内,所有的经济往来都用同一种货币计价,每笔交易的金额先在指定银行的清算账户上记载,到规定的期限再清算贸易净差的方法。

  6、国内转嫁法  进出口商除了可以向国际贸易伙伴转嫁外汇风险外,也可以向国内的交易对象转嫁外汇风险。

进出口商向国内交易对象转嫁外汇风险的方法即为国内转嫁法。

  外贸企业进口原材料卖给国内制造商,以及在向国内制造商购买出口商品时,可以和制造商签订以外币计价结算的合同,这实际上等同于国内制造商直接从事进出口业务,外贸企业的外汇风险即由制造商承担;进口商对于因外汇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也可通过提高国内售价的方式。

转嫁给国内的用户和消费者。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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